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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3日

加拿大社会工作制度介绍

转自:中国民间组织网
http://www.chinanpo.gov.cn/web/showBulltetin.do?id=27587&dictionid=1632

加拿大的社会工作制度简介

加拿大社会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社会工作学历教育比较成熟
1939年加拿大只有4所大学设立社会工作专业,1960年开始才有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教育。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28所高等院校设有社会工作学院或系,开设社会工作专业本科以上教育,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在加拿大,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由三个部分组成,即社会工作学士、社会工作硕士和社会工作博士。

社会工作学士是社会工作者的入门要求。英美的教育体制,大学一二年级是不分专业的,因此,他们跟其它专业的学生一样,需要接受英语、数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文理科方面的基础知识的训练,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二年级以后才可以申请进入社会工作专业本科,这时候才开始系统学习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社会工作系招收学生一般有三方面的要求:一是所有课目B级以上的学习成绩;二是一份自己的简历,简历中要求详细列出自己从事义务服务的经历,并让那些被服务的对象撰写推荐信;三是从哲学层面谈谈自己对社会工作的看法,比如说对于社会平等、社会公义的认识等。根据三个方面的成绩,学校对每个申请的学生进行评估,最后根据从优到差的排名,录取学生。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的核心课程,包括社会政策、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实习、社会工作研究和原住民社会工作等五大方面。另外,还要从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残障人福利和滥用药物等四门课程中选择一门作为主修课,再选修一些与主修课相关的课程,最后才能毕业。

社会工作硕士必须在取得学士学位并工作两年后才能申请,即必须要有实际的工作经验。因为社会工作是直接与案主接触的工作,因此对能力方面的要求特别高。修硕士学位必须要选择专业方向,如社会政策和社会工作研究、心理咨询等。在加拿大,每所大学提供的专修方向都不同,因此学生必须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长选择学校。硕士学位元需要两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因为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利用业余时间来学习的。第一年上课,第二年开始写论文。论文的题目必须经学校有关专业委员会审定后才能开始。专业委员会主要评估这个题目是否符合现有的道德观,是不是会损害研究对象的利益等,只有经过批准,学生才能跟研究对象接触,着手收集资料。硕士学位的重点,在于培养社会工作者的研究能力,以及对其他相关学科知识更为深入全面的了解。

选修社会工作博士的,都是将来准备在大学从事社会工作教学研究的人,在加拿大,不是所有的大学都能提供这个课程,维多利亚大学就不提供这个学位,只有像温哥华大学、多伦多大学等更大的高校,才有这样的学位。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非常大,而且必须要有所创新。加拿大规定,只有在相当有影响有地位的专业刊物上发表三篇以上论文,才可以在大学任教。

(二)社会工作管理体制日趋完善
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加拿大社会工作形成了法律保障、政府主管、社会参与的较为完备的管理体制。

加拿大是英联邦的议会制国家,由于联邦政府没有相应的社会工作管理机构,社会工作的管理职责在省政府承担。每个省都有《社会工作师法》(Social Workers Act),虽然各省政府主管社会工作部门的名称都不一样,都政府都有一个社会工作的主管部门。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是儿童福利和家庭发展部。《社会工作师法》由省儿童福利和家庭发展部拟定,最后由省议会通过。
社会工作者注册部(BCBRSW)是根据《社会工作师法》由省政府的立法机关设立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社会工作者注册部的主要职责:一是对合格的社会工作者进行注册;二是提高社会工作实务水平;三是调查来自社会工作实践中的投诉。另外,由于各省的社会工作者的注册条件各不相同,因此,注册部的另一项工作,就是根据本省的注册条件,审定从外省迁来工作的注册社工的资格。在加拿大,只有经过注册的社会工作者,才可以对外自称“注册社会工作者”(RSW)。根据《社会工作师法》规定,社会工作者注册部一般由10-12人组成,由省政府任命(由于加拿大为联邦制国家,各省法律不同,在其它省份则是由社会工作者协会的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一年。他们不是政府公务员,政府只是按照条例来聘用他们。除了2人是社会公众以外,其余都是注册社会工作者,而且全部是受薪的。注册局的注册社工来自全省不同的社会团体,并且分布在不同的实务领域。注册部的部务会议每年召开6次,主要目的是推动政策的发展,以及根据它的目标订立工作计划等。目前,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共有1450名注册社工。无论是加入社工协会,还是成为注册社工,它的首要条件就是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另外,要成为注册社工,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在政府指定机构认定的社会工作机构工作满700小时以上;二是有两封注册社工或相关机构的推荐信;三是没有犯罪记录;四是认同注册部的章程;五是交纳100加元的注册费和200加元的年费。在其它省,注册是一种强制措施,只有经过注册的人,才能称为社会工作者,才能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经过注册的社工可能比其它社工更易找到工作。在1450名注册社工中,大约有8%的人工作于儿童福利领域,3%在政府机构,35%医院、诊所和社区医疗机构,32%在非营利机构,另有22%分布在其它机构内。

社会工作者协会是非营利的自愿组织。加拿大社会工作者协会(CASW)成立于1926年,1956年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也成立了社会工作者协会,到1975年为止,全国各省都成立了社会工作者协会。加拿大规定,要成为全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的会员,首先要加入省社会工作者协会。要成为协会会员,除了符合协会的条件,认同它的章程以外,还要每年交纳288加元的会费(如果是学生,每年的会费是61加元)。协会的经费除了会费外,还通过劝募的方式获得。会费除了用于支付协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外,另一个主要用途就是为会员提供服务。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社会工作者协会的主要职责:一是提供服务,对协会会员提供有关职业、社会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向社会公众宣传社会政策;二是通过游说、宣传,不断推进社会政策的完善;三是通过创办杂志、赞助一些特别的培训,提高社会服务的档次和水平,使分散在各地的会员形成向心力;四是了解世界社会工作领域的新潮流,了解本地社工的分布情况和工作状况等。由于地域辽阔,协会的1300个会员又分布在全省各地,为便于管理,因此在温哥华岛、大温哥华区以及省份北部城市和港口城市设立了9个分会。社工协会受薪的专职人员有3-4人,许多工作都是由会员利用业余时间来完成的。协会的理事由各地的分会选出,再由理事推选出理事会,最后由理事会选出首席执行官(CEO)。由于行政区域面积太大,所有理事一年一般只能见上一、两次面,日常工作都是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协会面临的一大挑战是招募会员,以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为例,全省实际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多达4000-5000人,注册社工只有1450多人,而协会的会员仅有1300多人。除了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外,还因为社工的工作对象是困难群体,工作责任越来越大,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加入协会,除了要交纳会费,还要为协会提供义务服务,所以很多人不愿意成为会员。

(三)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程度较高
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化的服务,越来越受到西方国家的重视。加拿大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工作者都具有社会工作的专业教育背景,社会工作者经常与离婚、问题双亲、儿童虐待、酗酒、艾滋病、吸毒等案例打交道,需要丰富的法律知识、心理知识、护理知识和人际沟通技巧,掌握优化工作场所、实现任务目标的技能,因此必须要有社会工作专业的训练。二是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化,以及服务的广泛性。社会工作服务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并且受到普遍的欢迎和认同。在公共以及私人社会服务机构中的社会工作者,致力于老弱病残和有精神障碍者的护理和康复。学校聘请社会工作者协调学校与家庭的关系,化解学生的心理疾病,解决社会问题。警察在保护社会工作者安全的同时,与社会工作者紧密配合,帮助家庭在刑事诉讼前解决问题。军队社会工作者(包括军职和文职人员)则致力于驻军与军人家庭的健康服务,帮助他们尽快适应驻地生活。社区中心、老年人公寓和活动中心请社会工作者调查和解决被服务群体的需要。企业雇用社会工作者帮助职工克服个人生活疑难,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在司法领域,社会工作者对越轨者、监狱犯人进行咨询和教育,帮助他们提高对社会道德和自身责任的认识。社会规划部门、社区组织和工会也雇用社会工作者,共同推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加拿大政府对社会工作的岗位虽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各种政府、非政府的服务机构都根据自身的特点,对相关的岗位或者从业条件提出相应的要求。在政府设置的一些社会福利机构中,比如儿童福利机构、残障人福利机构中,很多岗位都要求有社会工作的专业背景。在医院等卫生机构中,社会工作都是由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的人来承担。由于医务社会工作的特殊要求,目前为止,卫生系统的社会工作岗位都是由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的人来担任。对于私人开设社会工作机构,除了要求必须具有社会工作硕士以上学位外,还要取得政府部门的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并且明确机构的服务内容,如心理咨询、酗酒、药物滥用等。

由于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因此,社会工作者的地位也越来越高。在加拿大,社会工作者作为一个专业职业,目前虽然还不象医生、律师那样专业化程度很高,但也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从薪酬角度看,加拿大社会工作者的收入相当于中产阶级。一般来说,在社区工作的一线社工,年薪大约是35000加元左右(税前,下同),在政府举办的儿童福利机构工作的一线社工,年薪可达45000加元以上。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和职位的升高,年薪也相应地增加,如社会工作的主管、督导,年薪可达65000加元以上,最高的可达90000元。

(四)义工服务形成制度
加拿大的志愿服务活动起步早、规模大,社会效益好。志愿服务活动已经成为加拿大加强对公民的道德教育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形式。志愿服务活动几乎家喻户晓,志愿服务意识为大多数公民所接受,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已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并且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已逐渐步入组织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的轨道,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运作机制和国际惯例。

在加拿大,义工(Volunteer)是最常见的社会角色,比公共服务人员还要常见,到处是义工的身影。义工可以说是加拿大社会文化的一部分,他们或者通过各种社团组织,或者干脆就是个人行为,不同收入阶层、不同信仰、不同肤色的人加入了义工的行列。加拿大人普遍都热衷于作为义工参加社会上的公益活动。将他们的休闲时间和技能用于义务服务,可以帮助他们结识朋友和拓宽交际网,并争取别人的尊重。慈善机构,医院,艺术中心,学校,社区服务组织和体育机构等,都欢迎义工。维多利亚市橡树湾养老院是一个有250张床位的养老机构,登记服务的义工多达125个。他们以社区为平台,在社会服务机构中进行登记,并按机构规定的时间,前来陪老人聊天、读报,或者以讲课等形式提供义务服务。

加拿大的义工,特别是成人义工多出于自愿,但法律还是介入了这个领域,司法裁决中常有对轻度犯罪者处以义工服务时数的规定,这种判决的目的绝不止于惩处。很多省的教育厅都规定,凡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有40小时的社会服务,作为除学业成绩外的毕业条件。加拿大的部分大学,要求学生毕业之前,必须完成多少小时的实务工作经验,或是多少小时的义工服务。在加拿大,申请就读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规定时间的义务服务。

来源:上海市社会工作培训中心 作者:朱希峰